邀请或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办理:
1. 工作签证Z visa(来华工作3个月以上)
1)网上申请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》,所需电子材料如下:
a 申请人护照有效信息页复印件
b 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复印件
c 申请人简历(载明申请人工作经历以及大学及以后的教育经历)
d 申请人最高学历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
e 申请人体检证明复印件(中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指定诊所或医疗机构)
f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(申请人国外居住地警察局出具)
g 申请人护照标准照电子版
h 申请人国外居住地电话和地址
i 随行家属:护照有效信息页复印件;关系证明复印件及公证;体检证明复印件。
2)初审通过后,向重庆市外专局提交要求的纸质材料,等待复审。
3)复审通过后,领取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》。
4)与申请人确认办理Z签的领事馆名称(非常重要),向市外办申请《邀请确认函》。
5)给申请人寄出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》原件、《邀请确认函》原件和单位邀请函原件。
6)申请人办理Z签入境。
7)申请人入境24小时内办理临时居留许可。
8)申请人到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体检。
9)申请人网上申请《外国专家证》。
10) 申请人办理长期居留许可证件。
2. 访问签证 F visa (来华工作访问,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)
1)办理对象
受中国境内的聘请单位邀请,来华从事管理、技术、科研、 教学、指导、咨询等工作,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(含)的外国 专家。
2)审批条件
a 聘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,有开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 能力;
b 有明确的来华工作任务;
c 有详细的在华活动日程;
d 有充足的费用保障外国专家来华;
e 邀请的外国专家条件参照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 务指南》(外专发〔2015〕173 号)第七条标准执行。
3)申请材料
a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》;
b 聘请单位的申请函;
c 拟入境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;
d 短期聘用合同或派遣(邀请)函;
e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4)办理程序
a 外国专家的聘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办理机关提出申请;
b 办理机关对聘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,并在 5 个工作 日内向聘请单位告知审查结果;
c 审查通过的,由办理机关签发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, 外国专家持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及相关材料,向我驻外签证 机关申请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(含)的 F 字签证;
d 办理机关有权对聘请单位的申请予以拒绝,但须向聘 请单位告知原因;
e 办理机关要严格审批,对申请签证有效期、拟入境次 数、最长停留时间等内容要认真把关,审查办理要准确、规范、 及时。
附件: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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